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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世纪大厦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20 17:22:00  阅读:5565+ 作者:责任编辑。王凤仪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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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称号:上海新世纪大厦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1,643.282219万元

所属职业: 房地产业

信息发表开始日期:2020年04月20日

信息发表完毕日期:2020年05月18日

转让方称号: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介绍

上海新世纪大厦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地址)为陆家浜路1011号,法定代表人 为贺刚,建立时刻为1994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0万美元,是一家小型国有控股的有限职责公司。

首要经营规模有在陆家浜路1011号内从事商务综合楼的租借、出售;房地产信息咨询(除中介),商务信息咨询;停车库的经营办理;物业办理。

(1)股权结构(前十名股东)

(2)首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财物评价状况

(4)重要信息发表

其他发表内容:

依据《上海市商品住宅专项修理资金办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第六条之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名下新世纪大厦应按照新建商品住宅交纳修理基金,因新世纪大厦至今未建立业主委员会,故未交纳修理基金。

严重债权债务事项:无

审计陈述和评价陈述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提示、特别事项阐明中触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示等内容:

详细内容详见评价陈述十一、特别事项阐明依据光亮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光亮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属上海新世纪大厦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光亮地产[2019]44号),上海新世纪大厦发展有限公司具有新世纪大厦18-19层的运用权;且新世纪大厦至今未建立业主委员会,未交纳修理基金,因而整栋大厦公共部位及设备的大修、替换职责、费用长时间由新世纪公司承当。依据企业供给的《关于新世纪大厦18-19楼房子的状况阐明》,新世纪大厦18-19层系企业运用规划以外的大楼公共空间自行建立,无法处理产证。

现在由上海华仕物业办理有限公司办理并租借。评价师核实了大楼建造时的规划许可证、规划的详细计划批复及《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开发商大产证),承认该大楼18-19层不在规划许可证规模内,本次评价考虑到该房子归于规划外企业自行建立,但现在实践已悉数对外签定租借合同,具有必定的收益才能,故将房子建筑归入评价规模,并依据房子剩下可运用年数的约束选用收益法承认评价值。

办理层拟参加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基本状况

(1)上海农工商华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香港上海华都投资有限公司

买卖条件和受让方资历条件

(1)买卖条件

(2)受让方资历条件和保证金设定

信息发表期

项目负责人

彭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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