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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起武汉施行公积金新政员工提取公积金不再需单位证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5 11:31:53  阅读:8448+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朱泽)记者昨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得悉,12月30日起,员工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托付扣划还贷授权两项事务,手续愈加简洁,不再需单位证明。

依据新规,提取、托付扣划还贷授权等事务,处理起来将愈加快捷。首要,员工可就近挑选住宅公积金缴存提取事务受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一站式”处理。可是,按提取政策规定需由公积金中心批阅的提取事务,在公积金中心处理提取审阅及转账手续。

更值得一提的是,员工处理公积金提取事务,无需供给单位开具的《武汉住宅公积金提取凭据》。员工持有用身份证件、自己I类银行储蓄卡及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即可处理。

处理托付扣划还贷授权事务时,《托付扣划还贷申请表》相同无需由单位盖章并核验员工账户信息,员工填表持有用身份证件即可处理。员工也可注册登录武汉住宅公积金个人网上事务渠道自助处理托付扣划还贷授权、授权改变、授权停止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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