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住建部下发告诉,自9月16日起,再撤销一批证明事项,触及资质、投标、执业资格证书等事项证明。
据悉,这次撤销的力度很大,比方撤销建造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成绩核对的证明,改为许诺。撤销造价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专职人员证书、根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据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等,部分证明改为许诺。
在投标人自行处理施工投标事宜存案,撤销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许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改为申请人不再提交,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许诺。
以下这些都不必再供给了,改为“书面许诺”或“奉告”:
原文如下:
住宅和城乡建造部
关于撤销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议
建法规〔2019〕6号
各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厅,直辖市住宅和城乡建造(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造兵团住宅和城乡建造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布置要求,住宅和城乡建造部决议撤销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相关证明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撤销。
附件:
1、撤销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2、撤销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建造部
2019年9月16日
(此件自动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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